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珠海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wyks/index.do)公布。
二、体检安排
1.体检批次
(1)5月17日面试职位体检时间安排在5月18日;
(2)5月18日面试职位体检时间安排在5月19日;
(3)5月19日面试职位体检时间安排在5月20日。
2.报到时间及地点。考生须于当天上午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以及证件照(2寸)到珠海开放大学教学楼二楼209报告厅(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见附件1)报到。未能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向考生现场收取,请考生自备600元现金。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关于复检
体检医院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将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将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特别要注意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的要求),并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
2.考生报到后,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电源,交小组带队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期间,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结果将由招录机关通知。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招录机关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
六、监督咨询
0756-2128738、2128335。
附件:1.体检报到地图
2.体检须知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
2024年5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