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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安局2023年第四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政审公告

肇庆市公安局 | 2024-01-03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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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肇庆市公安局2023年第四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安排,市公安局近期组织开展了笔试、体能测试以及面试工作。现将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对体检、政审工作作出安排如下:

  一、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政审工作安排

  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人员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一)体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1月5日(星期五)上午8时。

  地点:肇庆市中医院(肇庆市端州区端州六路20号)五号楼三楼体检中心。

  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的,将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二)体检要求。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人员需按时到达约定体检地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00元体检费用,注意体检前一天晚上9时后切勿进食。

  (三)政审。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人员需提前准备好办理入职的个人审批材料: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张、户口本户主及本人的复印件一张、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张、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没有可忽略)。以上材料于体检当天交予现场工作人员。

  三、补录

  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审、聘用资格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公示结束后6个月内,市公安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递补申请,经批准后,按照同一岗位入围招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选。

  四、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肇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安局频道http://www.zhaoqing.gov.cn/zfxxgklm/gaj/、“平安肇庆”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报省公安厅政治部备案同意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用工方式为聘用。

  五、试用期

  聘用后的辅警按照《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肇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管理,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六、督察监察

  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肇庆市公安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962370(肇庆市公安局机关纪委)。咨询电话:0758-2962460(肇庆市公安局政治处)。

  附件:肇庆市公安局2023年第四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xlsx

  肇庆市公安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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