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和择岗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和选择岗位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体检对象
(1)体检时间:3月27日上午。
(2)体检对象:详见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程序
(1)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7时前到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培训楼4楼403室(阳江市江城区二环路208号)报到,保持空腹,并带齐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二寸免冠照片一张(需与报名时的相片一致)和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报销)等。对未经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考生到体检医院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工作人员的安排逐项进行体检。
经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交回体检序号牌并领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三)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体检纪律
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再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体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体检序号牌挂在左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期间,如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透露个人信息、与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未经允许擅自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关于复检
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不受时间和体检次数的限制。
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和熟悉体检须知(见附件2)及体检标准,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请考生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报到地点和体检医院,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二、选择岗位
报考选调生打包职位组职位(招录2人以上打包职位组,需落实具体岗位的,具体见附件3)的考生,3月27日下午3:00集中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培训楼4楼403室,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优先选择具体岗位。
联系电话:0662-3368988(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附件: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3.阳江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打包职位表
中共阳江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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