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工作安排,潮州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第一批)定于7月7日上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和体检安排
体检对象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体检人选)。
7月5日面试职位入围考生体检分批在7月7日(星期四)、8日(星期五)进行,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其中7月8日体检具体安排请考生关注本网站7月7日发布的体检通知。
二、体检报到事项
7月7日体检考生分组情况请见附件3,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到时间:参加体检考生应在7月7日(星期四)上午7:3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对不按时报到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报到地点:潮州市自来水总公司一楼(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潮州大道北段交银大厦隔壁,见附件10)
(三)报到条件: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并且粤康码为绿码,有体检前(以报到时间为准)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现场测量体温<37.3℃方可参加体检。如果因个人未做好自身防疫等原因而导致不符合体检防疫要求,则不能参加体检。
(四)报到需携带证件和物品: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准考证;③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④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相片1张;⑤黑色签字笔1支;⑥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⑦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需携带B超或尿检怀孕证明;⑧体检费用400元。
三、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的规定组织实施。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4)和有关体检标准(附件5-9),了解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22:00后禁食。女性考生在月经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须提交B超或尿检证明),须在报到时提前登记,部分体检项目另外安排补检。违者后果自负。
(二)考生应提前熟悉指定的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要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三)考生在体检过程中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和体检。
(四)请考生继续做好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粤康码”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体检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五)体检纪律。考生报到时须将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挂在胸前左侧,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咨询电话:0768-2282773
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7.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
8.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
9.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
(附件请点击下方链接下载)
中共潮州市委组织部
2022年7月6日
原文标题:潮州市关于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通知(第一批)
文章来源:www.chaozhou.gov.cn/zwgk/gsgg/content/mpost_3805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