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东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沂水县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省市青年人才引进要求,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1.留学人员岗位10名。
2.硕士研究生岗位60名(县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30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20名、县属国有企业岗位10名)。
3.县直学校硕士研究生岗位50名。
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详见《2021年沂水县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
(二)引进范围
未在山东省内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应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人员应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四)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
(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七)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5.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6.山东省内缴纳过社保、有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记录信息的;
7.引进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引进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按岗引进、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谈、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9:00—10月15日16:00。
网上初审及查询时间:10月8日11:00—10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引进公告,登陆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1年沂水县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形式将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谈、面试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公布或通知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包括:(1)《2021年沂水县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各1份,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4)省外在职人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4倍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4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参考依据。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回避以及原单位是否同意引进等方面的情况,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分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在公示期间因故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并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1.引进人员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因放弃选岗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计划空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国有企业引进人员按照临沂市和沂水县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工作一年以上按规定享受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连续3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
4.聘用人员在沂水县工作,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
四、其他事项
1.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引进人员在引进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若本次引进未完成计划数量,由沂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另行组织调剂。
3.本次考试所有程序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4.本公告由沂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2263773(综合类岗位)
0539-2276339(县直学校岗位)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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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9日
原标题:2021年沂水县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ishui.gov.cn/info/12963/2452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