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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省永州市公务员考试集中面试公告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 2021-05-26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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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永州市集中面试时间为5月29日至5月30日,我市党政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职位具体时间安排及分组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

  湖南潇湘技师学院(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2号)。

  三、入场时间

  今年面试全部为全天场。

  考生7:00-7:30入场,8:00仍未到达所在组候考室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防疫要求

  (一)考前准备。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应于面试当天入场时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入场要求。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且佩戴好,主动出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不能参加面试的;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4.5月7日零时以后入境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三)面试期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应急情况处理。进入考点后,考生出现体温异常(体温≥37.3℃)或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不再参加面试。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继续回到候考室等待参加面试,如面试顺序号已过,则就近安排面试。

  (五)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2.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穿戴设备进候考室、考场,面试时不佩戴手表、饰品。

  3.面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

  4.考生须文明应试,不大声喧哗,不破坏卫生,不在考场、候考室、候分区、卫生间内抽烟、嚼槟榔。

  5.抽签在下午面试的考生,统一免费提供中餐。

  6.面试考点不准驾车进入,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请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安排时间,提前到达考点。2路、24路、36路、301路、302路、303路可以到达湖南潇湘技师学院大门,学院大门到考场的步行距离约为300米,请考生提前预估步行时间,以免迟到。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咨询电话:0746-8358076

  永州市公务员局

  2021年5月25日

  公务员面试考生纪律

  1.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考生集中抽签处。超过时间仍未到达规定地点的,按弃权处理。

  2.考生应遵守防疫规定,如实报告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史等疫情防控信息,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

  3.考生应遵守考场封闭管理规定。进入考点即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智能穿戴设备并交相关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取回,离开考场才能开启。

  4.考生通过抽签确定考场与面试顺序号。在考生集中抽签处,每组派一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该组所在考场。在候考室,每名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考生不得交换抽签顺序号。

  5.考生应服从统一管理,文明候考。不大声喧哗,不破坏卫生,不在考区抽烟,不擅自离开候考室,特殊情况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

  6.考生应遵守面试纪律,文明应考。不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携带任何物品、不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考场。面试过程中,不在题签上做任何标记,不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7.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或损毁面试题签。到指定地点等候本人面试成绩,须保持安静,不得泄露面试试题信息。得到成绩后须立即离场,不在考点内逗留。

  8、不得做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安全原则的其他事情。

  以上规定,如果违反,视情节轻重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宣布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按公务员考试相关纪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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