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公开招录13名辅助文员(其中南湾法庭辅助文员6名,审判庭、执行局辅助文员7名)。主要职责为从事法院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南湾法庭辅助文员岗位报名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06月18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3.熟悉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
4.持有C1及以上驾照者优先。
(二)审判庭、执行局辅助文员岗位报名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06月18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法律)相关专业;
3.熟悉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
4.持有C1及以上驾照者优先。
以上岗位报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其他不宜担任法院工作情形的。
二、报名和考试
1.报名时间:2019年06月18日—06月25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香洲区人民法院5楼507办公室(翠景路83号),工作时间上午8:40—11:30,下午2:30—5:00;现场报名需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后打印签字,并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驾驶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下载填写《报名表》后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xzfayuanzgk@126.com中,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时携带并交给工作人员。
3.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询:我院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询。通过的,可参加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其中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占总成绩的2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①技能测试为计算机速录测试,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70字以上;
②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法律语言书写与表达;
③面试内容为求职者对工作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察
考察是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进入考察人员报考资格条件的复核。进入考察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等。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zhxzcourt.gov.cn/)公布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用工形式
公示期满,应聘人员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工作,接受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统一管理。
七、其他有关事项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咨询电话:2610834(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附件:报名表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