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首页 >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2024年度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1名)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 2024-03-25 15:52

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珠江委水文水资源局(简称“水文局”)为珠江委直属事业单位(副局级),办公地点设在广东省广州市,是珠江委履行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与节约保护、河湖水生态监管等职能的重要技术支撑单位,主要承担流域水文规划计划、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情报预报、水生态监测调查与保护修复等工作。

  2.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简称“珠科院”)为珠江委直属事业单位(副局级),办公地点设在广东省广州市,主要为珠江委依法行使流域水行政职能和珠江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科研保障,主要承担河口治理与保护、水力学与河流动力学、水环境保护与水生态修复、水文与水资源、智慧水利、水土保持、遥感与地理信息、防灾减灾、水利规划设计与咨询、岩土工程、工程质量检测等相关研究工作。

  3.珠江委西江局西江水利综合技术中心(简称“西江局技术中心”)为西江局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办公地点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是西江局的技术支撑和后勤服务保障单位,主要承担西江流域内重要河流综合规划、建设项目评估、技术审查与咨询等工作,参与和协助局机关开展西江流域范围内水利监督检查、水旱灾害防御、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全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管理工作。

  4. 珠江水利综合技术与网络信息中心(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简称“技术中心”)为珠江委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广东省广州市,主要承担珠江委职责范围内的水行政技术审查、技术管理、规划编制和流域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承担流域水利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珠江水利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管理,以及出版、档案、宣传、培训等工作。

  5.珠江委服务中心(简称“服务中心”)为珠江委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广州市,主要为珠江委履行流域水行政管理职责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承担珠江委授权的国有资产运行管理、管理范围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委属办公区和生活区物业管理、珠江委职工食堂管理以及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脱产毕业生和科研院所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除外)。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者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对于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省部级人才称号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不超过45周岁。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在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6.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珠江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五、报名程序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3月23日9:00至4月6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prwrizp2024),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核

  各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有关专业、学历等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珠江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专业均为二级学科或专业大类。专业名称目录包括: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且属同类学科的应聘人员,可以联系各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各招聘单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3.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4月8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若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提前在报名系统网页告知。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5.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六、考试与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初定4月中上旬,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有关事宜将提前在报名系统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水利相关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等方面内容,不指定考试复习范围。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可突破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低于5: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有关事宜将提前在报名系统网站公布。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材料包括:

  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证明及其他证明自身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社会在职人员: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有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综合成绩并列第一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第一则一并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分别负责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和要求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同时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情况、既往身体状况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江委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考生被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并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1.考生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笔试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珠江委门户网站、报名系统网站上发布的招聘动态,保持电话畅通,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十、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228076

  招考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0-87117528

  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珠江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扫一扫,咨询广州编制考试备考资料,附件下载 疑问解答

免费领取,广州编制考试招聘 附件 笔试备考资料
了解更多编制招聘 报考条件、考试信息等相关信息

  文章来源:http://www.pearlwater.gov.cn/xwzxcs/tzggcs/202403/t20240322_124547.html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