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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州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报考条件

网络 | 2021-08-27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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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四)身体健康,报考年龄一般在18-35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内(以上年龄计算至2021年9月9日),具体详见《岗位表》。

  (五)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八)工作经历计算及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1年9月9日。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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