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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惠州市惠城区招聘事业编人员符合条件报考名单及加分公示

惠城区人民政府 | 2019-06-1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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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有关精神,进一步树立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引导更多优秀人才返乡任职,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安排,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统一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我区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名单及其表彰加分情况公示如下:

  资格条件

  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一)现任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6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任职时间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满2年(任职时间截至2019年6月30日,下同);2、连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5年;

  (三)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法纪处分;

  (二)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检查;

  (三)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表彰加分

  结合《惠州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精神,对任期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所获荣誉进行加分,其中区级表彰加2分,市级表彰加4分,省级表彰加6分,国家级表彰加8分。表彰须为党委、政府或所属部门授予个人,同级多项表彰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经各镇(街道)党(工)委推报,我区共有44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符合条件报考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现将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名单及其表彰加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有漏登记或对符合条件人选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委组织部组织一股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8日—6月20日

  联系电话:0752-2386593

  通讯地址:惠城区新联路1号区行政中心1号楼512室

  附件:惠城区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名单

  中共惠城区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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