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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19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下载

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19-05-29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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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2019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8名公告【点击查看】已发布,其报考指南请点击查看>>东莞市2019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二、关于报名程序

  11. 填写报名信息的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同时,应准确填写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填写父母、配偶、岳父母以及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亲属),以免影响岗位回避事宜的审核。

  12. 上传报考照片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红、蓝、白底色均可,20KB以上100Kb 以下)。

  上传虚假照片或未按规定上传照片(如上传生活照、半身照或翻拍身份证件等照片),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13. 报考人员可否更改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阶段(2019年6月11日上午9:00至6月13日下午4:00)因个人原因或资格复审不通过可更改报考岗位。资格复审通过后或报名结束后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建议考生在系统报名成功后尽快到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以免复审不通过而错过更改报考岗位的机会。

  14. 资格复审应提供哪些材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证明工作年限须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岗位要求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证明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15. 学历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如何报考?已通过职称考试(评审)但尚未取得证书如何报考?

  考生遗失或损坏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时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考生已通过职称、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考试(评审)尚未取得证书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报名现场书写承诺书,承诺若入围面试需在面试前提供证书原件。未能在面试前提供证书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16. 入围面试需要提供的材料

  部分材料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提供,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1)考生报考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提供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员工报考,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考入围面试的,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资格复审时未取得职称等资格证书原件,在面试前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19届毕业生在面试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7. 加分细则及审核程序

  2016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3日期间服务期满(以证书服务期结束时间为准)考核合格的广东省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岗位代码1001至1107)中的非定向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镇街事业单位(岗位代码2001至2243)中的非定向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

  考生携带身份证、广东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于2019年7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到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大道168号)进行加分审核。未按规定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于加分资格审核程序结束后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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