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海丰县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告》,经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工作程序,拟聘用徐芳丽等45名同志为海丰县村(社区)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提出,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日
受理单位及地址:海丰县政府大院县委二楼组织部干监股
联系电话:0660-6600129
邮政编码:516400
附件:拟聘用人员名单
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