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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 | 2019-04-15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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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9年5月18日至19日进行。根据《广东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精神和佛山市工作安排,现将顺德区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

  顺德区面试报名考生现场审核时间为:2019年4月17-19日、4月22-25日(上午8:30-11:45,下午2:15-5:15),共7天。4月20日和21日为双休日,不受理现场审核。

  为减少考生现场轮候审核的时间,根据我区考生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分布情况,现场审核时间安排如下(除特殊情况外,请各位考生按下列建议时间到现场进行审核):

顺序 建议时间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1 2019年4月17-19日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2 2019年4月22-23日 幼儿园、小学
3 2019年4月24-25日 小学、初级中学

  全省日语、俄语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顺德区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须于4月24日前在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即顺德完成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地点。

  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路1号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C座202、203室(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位于顺德汽车客运站对面105国道杏坛路口、大门牌坊边)。

  3.现场审核须提交的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顺德区)报考的考生:

  ①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2)在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顺德区)报考的考生:

  ①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考生工作单位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指:须提供在顺德区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在居住地(顺德区)报考的考生:

  ①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4)在就读学校所在地(顺德区)报考的考生:

  ①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5)港澳台考生: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现场审核时,需携带上述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请提前用A4纸复印好,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并按附件1的要求把复印材料装订好)。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二、其他事项

  面试其他事项详见《广东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见附件3)。

  特别提示: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须在2019年4月26日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缴纳面试费用,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咨询电话:0757-22616493,罗老师;

  0757-22667272,黎老师。

  附件:

  1.佛山市顺德区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材料目录表

  2.学籍证明(样例)

  3.广东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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