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教育系统2018年10月教师选聘工作已结束,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合格人员信息及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人员信息(见附件)。
二、考察安排
根据《宝安区教育系统2018年10月选聘教师公告》的有关要求,用人单位将于3月1日-4月1日内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
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出具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区教育局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报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考生,应向区教育局提交有本人签字的书面放弃声明。逾期不参加考核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考察工作中应如实申报本人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于3月4日到区教育局一号楼609室(人力资源科)领取商调函,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
1.体检合格人员信息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