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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汕头市卫生学校招聘教师2名公告(汕头人才招聘会)

汕头教育信息网 | 2018-07-20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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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汕头市委印发〈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市发〔2017〕16号)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定于7月29日在本市举办“2018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组织市属和区县事业单位参加招聘会。我校因工作需要,拟参加“2018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教师2名。

  一、学校情况简介

  汕头市卫生学校是1996年1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汕头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现是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市全科医学教育理论教学培训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2017年2月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卫生学校和金平职业技术学校合并为汕头市卫生学校(加挂汕头市金平职业技术学校牌子),新办汕头卫生健康学院。校本部校园规划用地530亩,校舍建筑面积约230000平方米。现已用的校舍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学校拥有一支以高中级职称为主体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建有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宿舍楼、图书馆、食堂、运动场等基础设施。学校是汕头市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7月29日(星期日)9︰00-17︰00

  报名地点:汕头市喜来登酒店3楼会议厅。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已获得者提供)等的原件及复印件;2.学业或工作成果证明等。

  2018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应聘时未能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须签订承诺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报名应聘时未能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的须签订承诺书。

  六、招聘方式

  现场审核应聘者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校内面试)。

  面试方法和测评内容:试讲;测评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面试时间:7月30日(星期一)9︰00-17︰00。

  七、成绩公布

  试讲结束时,发放成绩。并于8月28日前,依应聘人员直接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市人社部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一并公布。

  八、体检

  (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教师人员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

  九、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十、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汕头人才网、汕头卫生学校网站和汕头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二、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三、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0754-87492299(汕头市卫生学校)

  监督电话:0754-88860159(汕头市教育局)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附件:《2018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汕头市卫生学校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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