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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招聘合同制教师28名公告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2018-06-19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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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代码:14510)。校址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明德路,交通便利。校园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0.2万平方米,校园具有"人文校园、生态校园、智慧校园、职业校园"的浓郁山水特色和现代风格。学校现开设会计、学前教育、建筑室内设计、电子商务、新能源汽车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25个专业,以服务城市、服务产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学生发展成长为宗旨,面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办学,努力培养高素质高级技术技能人才,服务珠三角城市建设,为现代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服务和人力资源保障。

  根据我校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招聘合同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专业教师: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行业、企业技能型人才:

  在中型企业担任过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具备丰富专业及管理经验,或具有行业内公认的高水平技能或个人成果等。

  3、行政后勤岗工作人员: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要求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

  3、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限制可放宽,学校采取返聘、双聘等多种方式引进。

  4、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限制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惠州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关说明

  1、年龄要求的计算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为截止日期。

  2、国内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我校组织人事处认定。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试考察阶段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取消考试成绩。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投递简历、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投递简历

  1、时间安排:

  从公告之日起接受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2、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登记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

  (2)个人简历及符合岗位学历、专业和技能要求的证书。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所需材料需按“登记表+其他材料”的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压 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我校工作人员将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环节。

  (三)考试考察

  1、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考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1)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相应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面试由学校挑选业内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考评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参加课堂教学测评。

  (2)行业企业教师采取面试、技能展示方式进行。如应聘教师岗位须参加课堂教学测评。

  (3)行政后勤岗工作人员、辅导员采取行政能力测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2、学校在考试前7天将工作方案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报公开招聘主管单位备案。在考试前3天将有关面试信息告知应聘人员,内容包括面试的时间、地点、证件、形式及个人需提前准备的事项等。

  3、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在合格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

  确定的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含复检)。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因被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学校可在考察体检人选中按规定重新确定被考察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察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通过公开招聘引进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一年。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学校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假期及国家规定的保险等福利待遇。在职称评聘、职级及工资档次调整等方面遵循相同的政策和考评条件。

  四、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提供的材料与《登记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真实、无误。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二)因考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也可不进行递补,保留招聘岗位空缺。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进行电话查询.

  (四)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室负责监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纪委监察审计室地址: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明德书院8楼

  (六)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752—5708633

  邮箱:rlzy2829817@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hzc.edu.cn

  学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明德路1号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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