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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茂名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和现场审核须知

茂名市教育局 | 2018-04-12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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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通知要求,现将现场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审核受理对象

  符合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条件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茂名市。

  2、茂名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

  3、茂名市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二、现场审核时间

  4月23日至26日。(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须于4月24日前完成现场审核)

  三、现场审核地点

  茂名市官山五路六号大院茂名市教育局礼堂一楼(即官山五路公交站旁)。

  四、现场提交材料要求

  1.户籍所在地为茂名市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2.在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为茂名市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4)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就读学校所在地为茂名市的在校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注意事项:

  1、所有复印件必须本人签名,原件审核后退回,只收取复印件。

  2、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审核确认。

  3、现场审核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4、按广东省教育的《广东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做好缴费、准考证打印及面试等相关工作。

  5、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6、联系电话:0668-2278744

  附件:1.广东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学籍证明(样例)

  茂名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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