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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6名工作人员公告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 2018-04-09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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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决定于2018年4月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36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人员。其他报考人员均须报名首日(即2018年4月9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 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也不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所学专业可参考该目录,不要求名称完全一致,资格审查时需查验成绩单确定专业是否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年龄。

  在《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如报考的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即1982年4月30日之后出生;如报考的年龄要求为30岁以下,即1987年4月30日之后出生;报考的年龄要求为26岁以下,即1991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

  ①网上报名方式:适用于除辅导员岗位外的其他岗位。登录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zhaopin.szpt.edu.cn/)进行网上报名。

  ②现场报名方式:适用于全部岗位。将在广州、深圳、武汉、西安、成都开设5个报名点接收现场报名,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确定进入笔试名单。

  (2)报考时间: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4月12日17:00;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14:30至4月12日17:00。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4月16日前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rs.szpt.edu.cn/)公布。笔试准考证将发至个人邮箱自行打印。

  (二)报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前须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rs.szpt.edu.cn/)阅读本公告全文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应聘。应聘人员条件与应聘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三、资格初审

  (一)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的考生直接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的考生:2018年4月21日14:30在深圳职业学院图书馆报告厅进行资格初审。

  (二)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7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

  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合同或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2)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3)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三)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2018年4月21日14:00至14:30组织考生签到,14:30开始资格初审,逾期者取消资格初审资格,不予进入面试;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审查结果为准。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科目二:中英文能力测试

  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其中英语占70分,题型为客观题,不含听力,参考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纲。

  公文写作占30分,题型为主观写作题。

  最终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中英文能力测试成绩×40%)。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8年4月21日(周六)上午。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笔试时间为8:30—10:00;

  2中英文能力测试的笔试时间为10:45—12:15。

  (三)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场,考场实行随机分配,笔试考场规则及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严肃处理。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划定;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8年5月14日前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http://rs.szpt.edu.cn/)上公布。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1.辅导员岗位面试人选。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面试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4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面试递补人选。

  2.除辅导员的其他岗位面试人选。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面试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6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面试递补人选。

  3.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面试人选。

  4.面试通知书将以发至个人邮箱自行打印。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根据岗位系列分组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1.辅导员岗位(岗位编号:2018SZY001):面试主要通过个人自我介绍、现场回答的方式,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岗位匹配情况等。面试成绩满分为为100分,原则上,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

  2.管理和技术岗位(岗位编号:2018SZY002—2017SD014):面试主要通过个人自我介绍、现场回答、实操或技能测试的方式,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岗位匹配情况。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原则上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

  (三)确定拟录用人员。

  各岗位依照考生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面试和笔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szpt.edu.cn/)上公示7天。

  七、聘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将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

  本次录取的人员为聘任制辅导员、管理、技术人员,到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到岗后签订聘期为三年的合同,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社会人员试用期6个月。

  本公告所指聘任制人员,是指以合同形式聘用,不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纳入学校教职工统一管理,执行学校工资福利制度的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4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6年4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26019659

  附件: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上半年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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