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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招聘4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汇才人力资源市场 | 2019-09-29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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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委托广东汇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招聘岗位:专职人民调解员(具体工作岗位由区司法局党组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二)招聘人数:4名

  (三)管理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

  (四)工资待遇: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若干意见》(汕府【2016】137号)和区相关文件精神,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专职人民调解员不足的问题,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拨给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本次招聘劳动合同制专职人民调解员采用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获聘人员实行聘期制和月薪制,获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由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委托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澄海区司法局属下基层司法所工作,合同聘期至2020年6月25日止,薪酬标准为每人每月2500元(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四险、医疗保险和绩效工资)。

  二、招聘条件

  (一)劳务派遣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掌握相关行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成年公民,年龄45周岁以下;

  4.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理;

  5.现任国家公职人员和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列入聘任范围(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除外);

  6.具有澄海区户籍或澄海区常住人口;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况。

  三、报考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28日至10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星期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电脑登录职得招聘网(网址:www.zdzp.cn 或搜索“职得招聘”),点击“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申请该岗位。如果未有账号,请先注册账号并填写填写详细简历后报考。

  2.网络申请报名后即可携带以下资料到广东汇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核对考生信息及报考确认。(未按要求在10月8日下午6:00前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①在职得招聘网下载报考简历1式2份(请用A4纸打印)。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同版电子照片1张(采用JPG格式,大小为40KB以下)。

  ③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式2份,以上原件核对后退回。

  ④报考者应对填写的报考信息及提供的各项资格证件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金龙大厦首层(广东汇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小姐/0754-86736666。

  (三)资格审查及确定笔试人员:广东汇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四)资格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广东汇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考人员,并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电子版准考证,由报考人员自行打印(请用A4纸双面黑白打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末位有若干人笔试分数相同的,则均参加面试;不足比例数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2)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如果末位总成绩有若干人分数相同,则取笔试分数高者)。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拟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果末位总成绩有若干人分数相同,则取笔试分数高者)。

  1.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并根据需要增加体检项目。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如果递补人员有若干人总分相同,则取笔试分数高者),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2.考察:考察内容为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考察时本人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

  (1)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2)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如果递补人员有若干人总分相同,则取笔试分数高者)。

  3.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职得招聘网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员,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因增加编制、辞职、辞退等原因导致缺员的,聘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会同广东汇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

  广东汇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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