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为做好我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补充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4名,补充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对象
补充招聘面向已报名参加2018年11月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未被聘用的考生。
笔试成绩不合格的,或在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放弃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二、补充招聘办法
本次补充招聘分法官助理、书记员两个岗位,补充招聘具体办法如下:
(一)先从通过面试资格审核和速录技能测试、参加面试且总成绩合格但没被录取的人员中直接补充招聘。法官助理岗位没有人选,书记员岗位共有3人符合条件(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法官助理空缺岗位4名,书记员剩余空缺岗位7名,分别从报考这两个岗位的所有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补充招聘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详细名单见附件2,3)。若考生联系不上或本人不同意招聘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往下递补。以上人员还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及速录技能测试。
三、面试资格审核
附件2及附件3的人员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核:
(一)面试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面试资格审核地点: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立案大厅(地址:阳江市区东风三路145号)。
(三)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进入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要求的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1)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如果由于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年版)》(没有专业代码)而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如果报考人员是“在中、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的在岗合同工”的,考生须提供在中、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的证明(必需)及其他佐证材料(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
(5)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按报名登记表在前,其他材料在后的顺序装订好。
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速录技能测试
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需进行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分为看打、听打两项,时长各10分钟。合格线为看打、听打均要求达到正确字数40字/分钟以上,有一项正确字数40字/分钟以下(不含40字/分钟),视为速录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入围速录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试时间、地点请留意阳江市政府网、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最新公告。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请留意阳江市政府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最新公告。
六、考试成绩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考察及递补
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补充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及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因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及考察人选。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阳江市政府网(http://zwgk.yangjiang.gov.cn/auto347/)、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www.gdyjfy.gov.cn)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3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及违约金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今后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均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
十、注意事项
(一)面试资格审核、速录技能测试、面试、公示等情况在阳江市政府网(http://zwgk.yangjiang.gov.cn/auto347/)、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www.gdyjfy.gov.cn)官方网站发布,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二)速录测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三)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662-336118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监督、投诉电话:0662-3166700。
附件:1.直接补充招聘人员名单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