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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汕尾市红海湾消防大队招聘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汕尾市人民政府 | 2019-04-19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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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解决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问题,增强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红海湾消防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消防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丨招聘对象和名额

  招聘对象:男性,未婚。

  招聘名额:8名。

  二丨招聘岗位和任务

  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岗位,履行消防员工作职能,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管理。

  三丨资格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应聘人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或有专业技能者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年龄18至28岁,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身高165公分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 +-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

  无违法犯罪记录。

  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可适当放宽以上第2、3点的资格条件。

  四丨福利待遇

  工资每月4000元起(包含社保),逐年递增。试用期工资为约定基本工资的80%。

  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

  享受消防指战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实行队员轮休制,每月轮休4-6天,遇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战备期间按照上级规定实行调休制。每年享受10天带薪年假(入职第二年算起),工作时间增加一年,年假增加1天。

  五丨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红海湾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和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驾驶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退伍军人应提供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声明:应聘者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六丨聘用考核

  凡参加应聘者先参加统一的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参加各类考核,体检由红海湾消防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聘用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30%、面试占30%、体能测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化知识、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等(笔试复习参考题库见附件3);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按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分数线和人员)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体能测试按照省消防总队有关专职消防员入职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主要内容有:3000米、100米跑和引体向上等三个项目)。凡是被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试用期2个月后签订劳动合同上岗工作。

  七丨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参谋(13902687116)

  电话:0660-6151991

  E-mail:992688849@qq.com

  截止日期:2019年5月15日

  报名地址: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红海湾发电厂生活区1栋(红海湾消防大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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