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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2019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区人力资源局人才引进工作方案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 2019-04-09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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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人才办相关工作部署,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综合类人才引进相关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引进紧缺人才50名。

  二、实施范围

  1、区高层次人才(毕业于软科2018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高校)创办优秀企业引进人才15名;

  2、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建站单位引进人才15名;

  3、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获奖落地宝安企业引进人才10名;

  4、宝安人才园海归岛、经权威机构认定的综合排名位列全球或全国1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全国性、区域性总部及其分支机构引进人才10名。

  三、人才的基本资格条件

  引进紧缺人才应为2019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到我区全职工作的人才(以缴纳社保为准),符合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A.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B.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C.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总额超过2万元;

  E.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企业急需的特殊人才(由企业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其专业水平和急需紧缺程度,并须经审核同意);

  四、享受待遇

  按照区统一安排制定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相应领域实施方案待遇。

  五、工作程序

  (一)按照区统一安排制定2019年紧缺人才引进“1000工程”综合类实施方案。

  (二)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针对性开展“1000工程”动员和宣讲活动,发动企业积极申报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和招聘计划。

  (三)对企业报送的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和招聘计划进行审核评定,统筹安排名额分配,并报区人才办。

  (四)发动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开招聘选拔符合条件的紧缺人才,并适时组织线上招聘、深圳本地和赴外专场招聘活动,必要时通过猎头寻聘人才。

  (五)招聘到符合条件人才的园区和企业将岗位、人员信息等报区人力资源局审核。区人力资源局以先到先得为原则,按单位申报先后顺序,取前50名符合条件的岗位人才进入选房环节。经审核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选房权的岗位,由后面申报的岗位依次递补。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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