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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湛江市麻章区选调5名公务员公告

麻章区委组织部 | 2019-04-01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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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为广泛吸纳优秀人才,经研究,麻章区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湛江市直机关(含驻湛单位)、县(市、区)直机关、镇(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人员)。

  二、选调职位

  (一)综合文秘类职位

  区委办综合组科员1名;

  区委统战部办公室科员1名;

  区政府办综合组科员1名;

  区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办公室科员1名。

  (二)计算机类职位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科员1名。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现为湛江市各级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管理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含两年)工作经历,且除试用期不确定等次外,其余年度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中共党员;

  4.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5.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工作实绩较突出;

  6.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综合文秘类职位的,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哲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报考计算机类职位的,专业为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均要求学士及以上学位;

  7.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放宽到37周岁以下;

  8.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任职时间和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与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具有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

  2.未达到中央、省和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与所在单位签订服务年限的,必须服务年限届满方可参加选调;

  3.涉嫌违法违纪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2019年4月2日至4月12日)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如实填写统一印制的《湛江市麻章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有关材料复印件: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最高全日制学历和现有学历);②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③近三年工作总结,在中央、省、市级报刊发表文章及获奖情况;④近期一寸蓝底渐变彩色证件照4张。以上材料可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到麻章区委组织部,也可亲自前往报名。报名登记表可在麻章区政府等有关网站下载。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4月12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麻章区政通东路1号区机关办公大楼9030室。咨询电话:0759-2733292、2733992,传真号码:2733297。

  由麻章区委组织部按照选调条件进行初审。选调职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不足5名的,由区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区委审定是否开考)。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笔试。符合条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时在麻章区政府网站公布。

  (二)笔试(2019年4月18日)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能力,由区委组织部会同选调机关统一组织命题、笔试、评卷。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内容与所报职位履职要求相关,不指定参考书目。

  (三)确定面试人员和资格复审

  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如在报名阶段未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审核的,须于2019年4月24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区委组织部干部组(区政府机关大楼9030室)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问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等综合素质。成立面试评委组,由区委组织部从选调单位、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抽选评委。面试满分按100分计算。根据面试人员的现场表现情况,面试评委现场评分。

  (五)公布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附加分。附加分是指应试者在党委、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在中央、省、市级刊物发表与工作相关文章情况,最高不超过3分。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应试者在报名和资格初步阶段提供的材料确定,逾期未提供材料的,不作补充。其中:在中央一级刊物发表的加2分,省一级的加1分,市一级的加0.5分(同一或相似文章在各级刊物重复发表的,不重复算分)。在确认总成绩后,由区委组织部在麻章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前3名报考人员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与组织考察

  体检。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体检人选与选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麻章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委办、区政府办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定为选调人选。

  (七)公示与选调

  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麻章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选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和权限报批并办理调动。

  五、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在公开选调全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搞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选调资格。

  2.参与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保密纪律和执行回避制度,不得泄露考试试题、评价情况、考察情况、讨论情况等,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附件:湛江市麻章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湛江市麻章区委组织部

  2019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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