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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600人公告

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 | 2019-02-20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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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履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2号)和广东省招录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广东省招录计划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600名(均为男性)。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男性,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取得广东省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还可以进一步放宽。

  (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具备取得高中毕业文凭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除参加毕业实习或社会实践外能够毕业的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也可纳入报名范围。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

  (八)具有良好的品行;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三、消防员职业发展与保障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要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有一整套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专门管理和保障办法。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

  对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可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相衔接、符合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按规定享受疗养、探亲休假、救济慰问等待遇;在家属随调、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等方面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地方政府为入职2年以内的消防员家庭发放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在消防救援战斗和各项工作中建立功绩的,按规定予以记功表彰并享受相应待遇。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四、参加广东省招录的注意事项

  (一)请在应急管理部的门户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信息公开栏查阅《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2号),也可通过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门户网站的相关链接查阅。详细了解招录有关情况,按要求参加招录。

  (二)要按照“在哪个省份报名就在哪个省份参加考核”的原则报考。报名参加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的,招录对象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报名消防救援队伍。

  (三)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或在相关领域有专长的人员,除网上报名外,还可以向广东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递送书面证明材料。

  (四)招录对象可于2019年3月6日10时后登录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打印准考证及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在经常居住地报名的招录对象还需携带居住证)、退伍证、毕业证等材料参加后续招录考核。

  (五)招录对象须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六)请招录对象及时查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或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并请确保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有效,保持通信畅通,以免影响接收招录工作相关通知信息。

  (七)招录对象不需缴纳报名费、体检费、食宿费等招录工作费用。请不要轻信非官方渠道传播的消防员招录信息。

  (八)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有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广东省招录工作联系电话:(020)87119016、87119017;监督举报电话:(020)83139367、87119039。(均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投诉)

  本简章由广东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应急管理部监督举报电话:(010)8393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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