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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清远清新区司法局招聘8名人民调解员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 2018-07-11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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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承担的职责

  负责本区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民间纠纷调解;认真做好调解笔录,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要制作调解协议书;在镇司法所的指导下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台帐;服从当地司法所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职责要求按时完成各工作任务。

  二、招聘人员条件、数量

  1.实行聘用制,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自2018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2日止)。

  2.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上,高中或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

  3.公开招聘人员8人。

  三、工资福利待遇

  1.补贴待遇:工作补贴1200元/月,年收入约1.44万元。

  2.“以案代补”补贴:对于调解成功并有完整的案件资料的调解案件,另外发放“以案代补”补贴(具体标准参照《清新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奖励办法》执行)。

  3.购买保险:由区司法局为各专职人民调解员购买一份人身意外险。

  四、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及复印件于2018年7月20前到清远市清新区玄真路30号清新区司法局基层股报名。联系电话:5833103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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