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考公告

首页 > 广东公安招警考试 > 招考公告

2018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6名书记员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6-22 16:01

收藏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 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法律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6月29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广州审判网(www.gzcourt.org.cn)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接初审合格通知后,携带以下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复审:①个人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④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⑤无犯罪记录证明;⑥计划生育证明;⑦个人小一寸免冠相片2张。

  (四)考试(总分100分)

  1.计算机速录测试(占50分),测试时间及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占50分),面试内容为求职者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之和,由高至低顺序1:1确定体检对象。在广州审判网(http://www.gzcourt.gov.cn)公布。考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审判网(http://www.gzcourt.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考生放弃聘用的,将依次递补。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与我院签订1年劳动合同,设置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3500元/月,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时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休假制度。

  本公告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210053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2日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