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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湛江麻章区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5-18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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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缓解麻章公安分局警力严重不足问题,进一步加强麻章区社会治安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经麻章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由麻章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安排在麻章公安分局机关及基层派出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招聘人数、职位、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和职位

  1、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详见附表),其中,文员6名(男性4名、女性2名)、治安辅警24名(男性)。

  2、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安排在麻章公安分局机关及基层派出所工作。招聘后由麻章公安分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二)招聘对象

  文员职位的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治安辅警职位的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毕业以上人员。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18年5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报考者不限户籍。退伍军人报考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无违法犯罪纪录;

  3、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3年5月31日至2000年5月31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报考者年龄放宽到38周岁(即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7、报考者矫正视力须5.0以上。

  8、曾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报考。

  9、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退伍军人可在面试分数中加5分。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3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麻章公安分局办公大楼5楼政工室512室,地址:湛江市麻章区福民东路。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学生证)、计生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等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8年6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领取地点:麻章公安分局办公大楼5楼政工室512室。

  四、考试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公民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与报考者1:3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试对象。

  (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4米往返跑和提杠铃(男性80KG、女性40KG),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须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合格标准为:10×4米往返跑,男性为13〞1,女性为14〞1;提杠铃为双手提起杠铃,腰挺直。两项有一项不合格即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

  (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面试对象为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由麻章公安分局统一组织进行。

  各项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各项考试结束后,按以下办法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政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与报考者1:1比例确定各职位拟招聘对象。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的要求,由麻章公安分局组织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确保警务辅助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结束后,麻章公安分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等。

  考生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在同一职位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或政审。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麻章区政府网、公安分局内部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麻章公安分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麻章公安分局决定是否续签。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由麻章区财政保障,每人每月约2600元(含补贴、社保单位部分及个人部分)。今后麻章公安分局根据湛江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湛江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增长,报请区委区政府逐步相应提高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水平。

  (二)麻章公安分局为每名警务辅助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麻章公安分局为警务辅助人员提供用餐场所,享受与民警相同的就餐标准。

  八、本公告由麻章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759-2701638(麻章公安分局政工室)。

  附件:1、麻章公安分局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设置表

  附件:2、麻章公安分局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可自行双面打印)

  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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