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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汕头公安消防局招聘5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汕头公安消防局 | 2018-04-2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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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汕头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汕头市公安消防局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5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充实到汕头市区或各区(县)公安消防大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岗位

  招收岗位为驾驶员、队员(战斗员)。

  二、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三)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四)年龄在18至30岁(驾驶员岗位放宽至35周岁),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部队复退军人优先,同等条件下,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者优先录用。

  (六)驾驶员岗位所持驾驶证需B牌一年以上,有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优先录用。

  (七)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八)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优先。

  三、招收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战斗员)40名、驾驶员10名。

  四、福利待遇

  1、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驾驶员、队员(战斗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等组成,总计分别为:3600元/月、3500元/月(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不包含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按照每年600元递增;另发放七大节日补助,全年共计2200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是约定月薪的80%,消防退伍兵免试用期。

  2、被装按照《广东省消防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每人每年服装费400元(由汕头市公安消防局负责购买被装);提供集中食宿,伙食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

  3、工作满一年起享有10天的带薪年假,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天,累计最多不超过15天。

  4、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休息2天。

  5、正式录用后,与汕头市公安消防局签订三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职得招聘网www.zdzp.cn进行报名。

  (2)实地报名:应聘者前往汕头市金砂东路金龙大厦一楼广东汇才人力资源市场填表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日-2018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若无法及时提供,须在考核前的资格审查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 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由汕头市公安消防局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应聘者需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报考材料相应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查员审查,审查合格者入围聘用考核。(声明:应聘者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资格审查在聘用考核当天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参加聘用考核。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三)聘用考核

  聘用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驾驶员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对政治、消防职业的认识以及文化知识的掌握情况;

  2、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聘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3、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标准和广东省消防总队有关专职消防员入职体能测试标准执行(分年龄段),考核以下三个项目:

  (1)3000米长跑;

  (2)100米跑;

  (3)单杠引体向上;

  4、驾驶员技能考核主要是考核应聘驾驶员岗位人员车驾驶技能(此项测试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参加)。

  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汕头市公安消防局将根据考核情况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入围体检的人员由汕头市公安消防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

  体检合格予以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入。所空出的职位从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1、凡是被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及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录用。经考核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聘用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日常管理按照《汕头市公安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使用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2、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汕头市公安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使用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六、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聘用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群发信息及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耽误应聘)。

  特此公告。

  附件:

  1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表.doc

  2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x

  3拟雇用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x

  汕头市公安消防局

  201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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