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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佛山中级人民法院招聘32名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3-08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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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本次招聘由我院会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0年3月6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

  7.佛山市户籍优先;

  8.聘用后须在我院服务至少满3年。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7日——3月15日;

  详情请留意佛山人才网(网址:www.ujob.com.cn)、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二)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者请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完整填写《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个人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连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电子文件不大于30kb)、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以电子邮件压缩打包形式发至邮箱fszjrmfy@163.com并把压缩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待入围体检时持上述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三、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考试内容

  1.笔试:(占总成绩30%);

  2.电脑录入考试:按参考人员每分钟录入字数和准确率进行综合评价(占总成绩20%);

  3.面试:(占总成绩50%)。

  (二)考试安排

  1.笔试、电脑录入考试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详情请留意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2. 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不列入考试总成绩,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我院录用考生的参考依据之一。

  3. 面试

  根据笔试和电脑录入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各项考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在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公布。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进行组织考察。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根据报考者的考试、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录用人选,招聘结果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后,按有关程序聘用。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递补。

  六、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住房自行解决。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757-82631629。

  本公告对外发布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www.fshrss.gov.cn)、佛山人才网(www.ujob.com.cn)及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3月7日

  附件:

  1、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个人基本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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