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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韶关市曲江区纪委和监委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公告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 | 2018-01-2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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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广东省纪委《关于印发<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派驻(出)机构选调录用干部办法>的通知》(粤纪办发〔2015〕6号)、中共韶关市纪委《关于印发<韶关市纪委选调干部工作规定>的通知》(韶纪发〔2012〕11号),结合工作需要,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韶关市曲江区监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调6名科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方式与职数职位

  (一)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选调职数与职位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到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韶关市曲江区监委工作,选调职位为科员。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全国各级公务员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国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2月28日),当地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男性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1月25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25日以后出生);

  8.有纪检、公、检、法等部门办案工作经验者,男性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25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6年1月25日以后出生);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的方法和步骤

  公开选调采取分步淘汰制进行。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核和组织考察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

  (一)发布公告。选调公告在韶关市人事考试网、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等网站发布:

  韶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gdrsks.gov.cn/category-72/Index.aspx)、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ujiang.gov.cn/xw/)

  (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韶关市人事考试网、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等网站下载《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韶关市曲江区监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将《报名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图片为jpg格式,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连同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大小为2M以内)发至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qjjwgbs@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上传照片为清晰证件照。

  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三)资格审查。区纪委、区监委根据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3月6日—2018年3月1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到韶关市曲江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中路6号曲江区政府大楼四楼,咨询电话:0751-6681992)领取准考证,外地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当天领取。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按照百分制评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出现自动弃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若少于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2的比例确定列为组织考察人选。若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少于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

  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由选调单位发出入围人员考察预告,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根据考察情况,由区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统一体检。拟选调人员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考察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选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公务员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选调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纪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韶关市曲江区纪委、区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监督电话:0751-6681992(韶关市曲江区纪委、区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

  本公告由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区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韶关市曲江区监委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韶关市曲江区监委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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