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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珠海市香洲区面向全国选调18名公务员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公务员选调工作领导 | 2017-11-2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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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香洲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8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国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或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8日之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

  (五)具体职位条件详见《2017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历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等次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6.试用期未满的;

  7.因敏感岗位处于保密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由报名者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后,汇总发送至电子邮箱ggb_512@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选调公务员+选调职位代码+姓名”字样)。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17时30分止(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香洲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近期大一寸正面红底免冠证件照1张;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扫描件)。

  (二)筛选确定人选

  根据报名材料和资格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筛选,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了解报名人员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未通过筛选的,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体检

  对拟选调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其档案、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http://zuzhibu.zhxz.cn/)上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

  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在选调工作的全部过程中,香洲区公务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选调资格:1.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4.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调的;5.选调人员主动放弃的;6自发出商调函后,三个月内未办结选调手续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因考察、体检和公示等原因取消选调资格的,由香洲区公务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香洲区公务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516710;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16039。

  珠海市香洲区公务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1:2017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务员选调职位表.xls

  附件2:珠海市香洲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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